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信報財經新聞 2010-04-28 社評

P02 信報財經新聞 2010-04-28 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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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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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因豪宅售價不斷飆升,引起港人批評樓價太貴、市民無力置業,對政府應否打壓樓價,以至於應否復建居屋、協助市民置業,又再成為街頭巷議的話題。現屆特區政府上台之初積極收拾上一屆留下來的樓市爛攤子,致力托住樓價,逐步解決負資產問題,為了達致目標,政府不惜在土地和樓宇上收緊供應,結果後遺症逐步顯現,豪宅之外,中下價樓的價格也蠢蠢欲動,令支持打壓樓市、贊成復建居屋的呼聲又再出現。
香港最近期的房屋政策文件,是九八年二月發表的《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下稱白皮書),在這份文件內,政府清楚列明:我們的施政方針,是通過提供足夠數量和市民負擔得來的自置居所或租住房屋,確保人人安居。而落實上述的施政方針,其中一個目標,就是「鼓勵市民自置居所」。最近公開力主復建居屋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公開批評,指聲稱「政府並無義務協助市民置業」的言論,是「居住在火星」者之言,言下之意,是說此話者不明政策、不懂歷史,而出此言者,正是現在負責房屋政策的鄭汝樺局長。梁振英和鄭汝樺都是置身特區政府權力核心的人物,兩人先後參與香港的房屋政策,為何他們對本地房策竟然有如此根本的分歧?
眾所周知,九七年之後香港房地產市場價格急挫,樓市潰不成軍,大批業主淪為負資產,特區政府終於在○一和○二年宣布一系列調整措施,「大幅修訂」九八年《白皮書》的目標,包括政府決定停建居屋,不再貫徹協助市民置業比率達到七成的目標。大幅修訂要加上「」號,是因為經連番修正之後,九八年《白皮書》其實已成廢紙,主要內容都不再納入成為政府的政策,說得更清楚一點,這已非大幅修訂,而是徹底放棄!
但是,到底「協助市民置業」還是不是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九八年《白皮書》很多房策的具體措施已遭擱置,但政府是否繼續承擔協助市民置業,卻沒有一個明確宣示,○一和○二年修訂房屋政策,也沒有清楚表達這方面的意向,現在隨復建居屋與否的議題爭論日益熾熱,有關議題早晚會被提上議程。
很明顯,政府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如果說不,政府就會被指為涼薄、不體恤民生,也違背了過去幾十年來政府在房屋政策上致力要達到的「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和「社會凝聚」(Social cohesion)目標,這二大目標,也是港英政府當年推行居屋政策時認為居者有其屋較提供租住公屋有更深層社會意義的原因(讀者可參考《香港公營房屋五十年》一書,楊汝萬、王家英合編,中文大學出版社,二三年。)。相反,如果說是,即政府認同應該繼續履行協助市民置業的政策目標,那麼為何不復建居屋?居屋正是過去多年來協助市民置業的最大規模計劃,政府為何不「回心轉意」?
協助市民置業,是由英國的房屋資助政策啟其端,在前英相戴卓爾夫人帶領下,英國政府以私營化來重整已有七十年歷史的公屋系統,一九八年的房屋法(Housing Act)一方面鼓勵租戶可以選擇購買自己居住的公屋,另一方面則提供建築經費予半私營的房屋協會建造資助或住宅,這些房屋政策,香港都有樣學樣,引入成為本地的房策。
香港的自置居所計劃跟其他國家不同,以居屋為例,買家在購買居屋之後五年內不可在私人市場自由轉售,業主要補回地價增加而獲得的利潤,結果令居屋市場無法完全商品化,政府本質上仍然持有這些資產的權益,居屋政策結果令政府要承擔社會投資、財政負擔、跟業主分擔風險等多重責任,也令居屋市場無法「活」起來。復建居屋,牽涉問題複雜,影響面廣,但歸根到柢,是政府如何回答「應否協助市民置業」的問題,這個問題,看來政府已不能再迴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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